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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慈溪市2022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

2022-06-07 10:09:19 來源:慈溪人才網 點擊數:2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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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慈溪市2022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級專業技術

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

根據《中共寧波市委辦公廳 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甬黨辦〔2019〕74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現將我市2022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對象

(一)凡在我市企事業單位從事工程系列專業技術工作且滿足由現工作單位繳納社保一年以上或企業總部在慈溪,派駐或任命到外地分支機構,社保繳納在外地的專業技術人員(繳納社保時間和任職資格的資歷一律計算到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內已到達退休年齡的,除按規定經批準延長退休年齡者外,不列入申報范圍。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均不得申報。

(二)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具體按照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意見 (試行)》(甬人社發〔2019〕60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三)根據省人力社保廳、省經信廳《關于印發<關于推進工程領域職稱社會化評價改革的意見>的通知》(浙人社發〔2018〕128號)精神,申報對象取得專業技術人員國家職業資格,所在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聘任其擔任相應助理工程師職務,其注冊、社保和聘用一致的時間可累計計算聘任時間,作為申報中級職稱的資歷條件。

二、申報條件

(一)工程師基本條件

申報人員根據所在單位性質、申報專業,分別按各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申報條件執行(附件1)。

1.建設工程專業按《浙江省建設工程專業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浙人社發〔2018〕61號)的規定執行。

2.工業工程專業申報條件按修改后的《寧波市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工程師資格申報條件》(甬人?!?010〕69號)規定執行。

3.另質量技術監督、生態環保、交通工程、農業工程、自然資源、林業工程和水利工程等專業申報條件待寧波市級主管部門2022年評審通知下發后參照相關規定執行。

(二)助理工程師基本條件

初級職務任職資格申報主要針對不具備初定要求的學歷、資歷者,按照《慈溪市工程系列專業初級任職資格量化評價標準(修訂版)》(附件2)的評價標準,自評分須達到120分方可申報。本評價條件量化賦分標準中涉及的工作業績要與申報專業相關聯,且為近三年內取得。

(三)繼續教育

2019-2021年,所有中級申報人員每年繼續教育一般公需科目不得少于18學時,未達要求不得申報。專業科目繼續教育學時作為附加分納入評審考核指標體系。繼續教育學時,可由系統自動獲取相關數據;如不能獲取數據的,須從寧波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管理系統中打印相關證明并作為佐證上傳。

(四)年度考核

2019-2021年,申報對象考核結果均須在合格等次以上。

(五)事業單位評聘結合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應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根據空缺崗位數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中擇優推薦參加評審,并在單位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同時須上傳《事業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附件3)掃描件。

三、申報評審程序

2022年中、初級職稱統一實行網上申報,通過個人申報、單位審核等程序上報慈溪市工程技術人員相應評委會。除《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外,其他材料均在“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臺”(網址:https://zcps.rlsbt.zj.gov.cn,以下簡稱“省平臺”)中填報。

(一)網上申報

1.個人申報。申報人員登錄省平臺選擇相應專業評審計劃進行個人申報,并對填報信息真實性作出承諾(附件4)。

2.單位審核。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負責對申報人員業績檔案信息和職稱申報信息進行審核,并對其基本情況和業績材料在本單位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況在填寫審核意見時錄入管理服務平臺(附件5)。

(二)紙質材料報送

申報人員待寧波市人社局審核通過后,在系統中導出《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帶“浙江省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平臺”水印打印一式3份(A3紙騎縫裝訂,所有內容填寫在規定的頁面范圍內,不得增頁、附頁),經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后上交評委會辦公室。

(三)評審答辯和公示

專業技術資格評定采用面試和評審相結合的方式。面試內容將與從事專業及工作業績相關,與擔任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要求相匹配。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參加的申報對象視作放棄。

評委會辦公室在評審前和評審工作結束后,將評審對象基本情況、資格審查和評審結果,在省平臺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

(四)證書發放

根據《關于寧波市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實施電子證書管理的通知》(甬人社發〔2019〕9號)文件規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不再發放紙質證書。評審通過人員可在發文制證后,從省平臺“電子證書下載”欄目中自行下載打印本人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用。

四、繳費標準

評審費按浙價費〔2002〕229號文件規定進行收取,初級職務評審費每人100元,中級職務評審費每人180元。進入評審環節的申報人員須在收到12333短信提示后,登錄管理服務平臺繳納評審費用。

五、其他要求

(一)申報材料要求。申報人員提交評審的業績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過多過雜,且按規范上傳至申報系統相應版塊(附件6)。申報材料審核遞交后,不再補充材料,如因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產生的不利影響,由個人和推薦單位負責。

(二)學歷認證要求。2001年以后取得國內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申報人員,可從系統直接提取學歷信息;不能提取的須上傳畢業證書和驗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01年以前畢業的,須上傳學歷學位證書、畢業生登記表等證明材料;獲得國外或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社保證明要求。本市內申報人員無需再提供社保繳納證明,由系統自動獲取人力社保部門相關數據。如系統無法正確提取數據,需由個人提供市外社保證明。

(四)申報紀律。申報人員在申報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其申報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從次年起3年內不得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已參加評審取得資格的取消其資格。

六、申報時間和聯系方式

申報時間:建設工程和工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個人申報開始時間為2022年6月10日起,截止時間為7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工程系列其他專業中級職稱申報具體查看慈溪人才網通知(“職稱評審”欄目有相應申報鏈接)。

請確保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充分考慮公示、審核等環節所需時間,盡早提交申報材料,防止因管理服務平臺關閉等原因影響當年申報。

聯系人:黃韻曉,聯系電話:63938300,地址:慈溪市北三環東路199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15辦公室。


附件:

1、建設工程和工業工程專業評價條件

2、慈溪市工程系列專業初級任職資格量化評價標準(修訂版)

3、事業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

4、申報人員網上操作辦法

5、用人單位網上審核操作辦法

6、申報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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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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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附件

附件名稱 附件上傳時間
附件1:建設工程和工業工程專業評價條件 2022-06-07 16:03:04
附件2:量化評價標準 2022-06-07 10:11:28
附件3:事業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 2022-06-07 10:10:50
附件4:申報人員網上操作辦法 2022-06-07 10:10:18
附件5:用人單位網上審核操作辦法 2022-06-07 10:10:00
附件6:申報材料要求 2022-06-07 10:09:35